探讨高眼压症的治疗

高眼压症是针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的诊治过程中,经过数十年的临床实践经验逐步深入认识到的一种特殊现象。它仅表现为眼压不同程度的升高,而没有视盘及视野的损害。它与开角型青光眼的共同点是眼压高。那么,高眼压症是否应该与开角型青光眼一样接受治疗,眼科专家们通过临床经验及科学研究回答了该问题。

  眼压是青光眼的主要危险因素,目前还没有一个特定的眼压阈值可以决定高眼压症患者是否需要治疗。OHTS的结果提示,如果对高眼压症患者进行多年的药物治疗,就可以阻止其中的4.4%从没有视野缺损进展为可以检测到的轻度缺损。国际眼科科学院主席PaulR.Lichter教授倾向于对具有多种风险因素的高眼压症患者进行治疗,他说:我们既不希望犯错误,又不希望在缺乏充分理由的情况下给予治疗。EGMT的结果中,如果治疗5例早期青光眼患者,我们期待其中有1例病情不会进展,这比治疗20例而只阻止1例患青光眼更令人信服。

  长期眼压变异是否会增加发生POAG危险,为此华盛顿大学医学院MaeO.Gordon教授选取例随机抽取的观察对象以及例接受标准降眼压治疗的患者,测量他们眼压的标准差(SD)、最大值、变化幅度、变异系数(CV)以及变异百分率;同时随机化分组分别报道高眼压症试验(OHT)数据。在OHTI里,随机观察组的例患者中有只眼发展为POAG,眼压变异的各项指标均不会独立增加POAG风险。在OHTI和II里,药物治疗组的例患者中有只眼发展为POAG,SD和CV独立增加POAG发生的风险。在药物治疗组,有协变量的“基础”MV模型中C值仅为0.,在协变量中加入SD后,C值增大到0.;加入CV后,C值增加到0.。

  此项研究表明,长期的大幅度眼压变异在随机观察组并不会独立增加POAG发生的风险。但是,在药物治疗组长期的大幅度眼压变异,尤其是SD和CV使发生POAG的风险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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