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眼压症诊断治疗和随访专家共识2
中华眼科杂志年1月第56卷第1期ChinJOphthalmol,January,Vol.56,No.1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青光眼学组
眼压升高是青光眼进展的主要危险因素,但高眼压并不等同于青光眼,仅眼压高而不合并青光眼为高眼压症。为了降低疾病进展的风险,为我国高眼压症的诊断及治疗规范化、科学化提供参考,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青光眼学组针对高眼压症的甄别诊断、识别高风险者、个体化预防性治疗和监测等提出共识性意见和建议。(中华眼科杂志,,56:21-24)
DOI:10./cma.j.issn.?..01.
眼内压(简称眼压)是眼内容物作用于眼球壁的压力,正常范围为10~21mmHg(1mmHg=0.kPa)。眼压升高是青光眼进展的主要危险因
素,但高眼压并不等同于青光眼,眼压高而不合并青光眼称为高眼压症。为指导临床规范化诊断和随访高眼压症,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青光眼学组,参考国内外文献,经过充分讨论,提出以下共识性意见和建议。
一、高眼压症的诊断
高眼压症的特征:
(1)前房角镜检查示房角开放;
(2)在未治疗情况下眼压高于21mmHg;
(3)未出现青光眼视盘改变,如青光眼视杯扩大、视盘沿变窄等;
(4)未出现可检测到的神经纤维层缺损;
(5)未出现视野缺损;
(6)可合并色素播散或假性剥脱;
(7)须除外继发性高眼压,如眼外伤、葡萄膜炎等[1]。
《我国原发性青光眼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年)》指出,仅眼压高于21mmHg,而无青光眼性损伤表现,排除眼压测量误差、对眼压值产生影响的眼部或全身疾病,视神经结构及功能正常、视野检查正常、房角开放者,称为高眼压症[2]。测量眼压应以Goldmann压平眼压计测得值作为参考标准[1]。中央角膜厚度与眼压测量值呈正相关,当中央角膜厚度为μm时,Goldmann压平眼压计测得值最接近真实眼压,中央角膜厚度每波动μm,眼压测得值将出现7mmHg误差。
二、高眼压症的风险评估
高眼压症发展为青光眼存在一系列危险因素。根据高眼压治疗研究(ocularhypertensiontreatmentstudy,OHTS)证据显示[3]:
(1)角膜偏厚、眼压中等升高者,用角膜厚度值对眼压值进行校正后,其实际眼压值可能在正常范围内,进展为青光眼的概率很低。
(2)部分已存在潜在青光眼视神经损伤,但视野及眼底检查未见异常者,可能在5年内出现明确的青光眼性视功能损伤。
(3)角膜薄而眼压值较高者发展为青光眼的概率较大。
无症状的高眼压症多于健康体检或验光配镜时偶然发现。不同人群高眼压症的患病率存在差异,除种族、年龄、性别、家族史等因素外,与患者的其他系统疾病也可能存在关联。高眼压是青光眼发生的高危因素。研究结果证实眼压每升高1mmHg,青光眼发生的风险将增加12%[4]未经治疗的高眼压症进展为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的比例为每年0.5%~2.0%[5]OHTS和欧洲青光眼预防研究(Europeangl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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